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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5月20日 星期六

《玄門大論三一訣》

  • 三一者,精、神、炁, 混三為一也。精者,虛妙智照之功;神者,無方絕累之用;氣者,方所形相之法也。
  • 三義雖異,不可定分,亦一體雖同,不容定混。混亦不混,故義別成三;分不定分,故體混為一。混三為一,三則不三;分一為三,一則不一。不三而三,不一而一。斯則三是不三之三,一是不一之一。不三之三,非直非三,亦非非三;不一之一,非止非一,亦非非一,此合重玄之致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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